快捷导航

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禁渔期的通告

0
回复
1063
查看
[复制链接]

4443

主题

4503

帖子

1万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14930
发表于 2024-4-16 09:11:5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 

通告.jpg

通告〔2024〕1号

为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,增殖养护渔业资源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、《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和《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、辽河、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》(农业农村部通告〔2019〕1号)有关规定,现将吉林省2024年禁渔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禁渔范围

吉林省境内河流、湖泊、水库等水域。包括辽河、嫩江、松花江、鸭绿江、图们江、牡丹江、其他自然江河的干流及其支流,以及干流、支流上的湖泊、水库、水泡、湿地等。

二、禁渔时间

(一)吉林省境内河流、湖泊、水库等(白山水库、云峰水库、图们江干流及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、水库除外)水域禁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—7月31日12时。

(二)白山水库执行《白山水库禁渔通告》,全年禁渔。

(三)云峰水库禁渔时间为5月6日12时—7月31日12时。

(四)图们江干流禁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—6月25日12时;10月1日12时—10月31日12时。

(五)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、水库禁渔时间为6月20日12时—7月31日12时。

三、禁止作业类型

(一)吉林省境内河流、湖泊、水库等(白山水库,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、水库除外)水域在禁渔时间禁止除娱乐性垂钓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。

(二)白山水库,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、水库在禁渔时间禁止作业类型为所有作业方式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(一)对于违反禁渔期规定的,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将依法进行查处,对于涉嫌犯罪的,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,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。

(二)本通告所称娱乐性垂钓是指一人一杆一钩垂钓,但不包括瞄(锚)鱼器等可视化钓鱼方式。

(三)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设立禁渔监督举报电话,接受公众举报监督。

五、监督举报电话

吉林省禁渔监督举报电话:0431—85391478

来源:吉林省农业农村厅
2024年4月11日
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分类信息推荐

更多+

最新北京分类信息

更多+
启众网违规内容举报:0438-2128850(8:00-17:00)举报邮箱:wgjb163@163.com
涉网养老诈骗问题线索专项举报0438-2128850(8:00-17:00)举报邮箱:dsjjb163@163.com
Copyright  © 2004-2023  启众网  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编号:吉B2-20120051号    互联网备案: 吉ICP备05004123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