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:
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,民生消费进入旺季、群众出行迎来高峰,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,保障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,现对乾安县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:
一、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增强社会责任感,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。
二、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,应依法明码标价,做到真实准确、货签对位、标识醒目。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,不得价格欺诈,不得串通涨价牟取暴利,不得捏造散布涨价谣言。
三、开展促销活动,应当全面真实准确、清晰醒目标识活动信息,不得虚构原价、虚假优惠折价,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或赠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,不得以不合格产品、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销售的商品等作为奖品或者赠品。
四、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,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,加强自身价格管理。凡发现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。对情节严重、性质恶劣的,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。
五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拔打12315对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违法线索进行投诉举报,一经查实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。
乾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
|
|